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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注射139支“少女针”后诉医美 公司被判返还医疗费

2026-08-22 6724

1992年出生的女主播林某在广州一家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多项美容服务,总费用超过240万元。2023年9月18日、19日和26日,她在该机构三次注射共139支被称为“少女针”的面部填充剂(每支1ml),为此支付医疗费2309200元。注射部位包括耳基底、颞部、头顶、后脑勺和肩膀等。为其实施注射的张某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为美容外科医师。此后林某于11月4日又在该机构接受其他美容项目,支付163200元,尚有44000元产品未消费。

林某随后以注射假冒伪劣产品、操作医师无注射资质、虚假宣传诱导、超出产品适用范围及适应症、伪造病历等理由,将该医美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医疗费235余万元,并要求按三倍医疗费用计赔约690余万元。该公司则辩称林某为网络主播,曾在多家机构接受美容项目,系在知情情况下自愿选择治疗方案,公司不存在欺诈。

一审法院认定该案属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指出公司提交的病历材料存在生产日期混杂、疑似事后拼凑的情形,无法证明所用填充剂为官方正品;在短时间内为林某注射大量剂量明显超出产品说明书的适用范围与剂量,并且涉嫌违反禁配规定;知情同意书为格式条款,未对超量使用和风险进行充分详细告知。因此认定公司存在违约与欺诈,支持林某退还医疗费的请求,判令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林某2353200元,并按“退一赔一”标准赔偿2309200元,驳回其他诉求。

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提交了进货明细、发票及内部调货记录等证据,且作为成年人、长期接受美容服务的当事人,林某对美容产品和治疗有较高认识,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公司构成欺诈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关于赔偿的部分,但认定公司在病历管理上存在不规范之处。最终应依法返还的医疗费被维持,而一审判决中关于额外赔偿的决定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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